推動快遞業綠色發展
——三部門負責人就《國務院關于修改〈快遞暫行條例〉的決定》答記者問
日前,國務院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快遞暫行條例〉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近日,司法部、交通運輸部、國家郵政局負責人就《決定》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修改《條例》的總體思路是什么?
答:此次修改本著急用先行原則,主要針對快遞包裝問題進行專項修改,未涉及《條例》其他內容,在總體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三點:一是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快遞包裝帶來大量消耗資源和污染環境等問題,健全完善包裝管理相關制度機制,為推動快遞行業綠色發展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堅持系統觀念,圍繞快遞包裝設計、生產、使用、回收、處置等環節完善制度措施,明確企業以及政府、行業組織、快遞用戶等各類主體的責任,力求形成全鏈條治理合力。三是堅持規范引導并重,統籌考慮行業實際和企業承受力等因素,在增強剛性約束的同時發揮好法律制度的引導功能,營造推動綠色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問:《決定》在落實快遞企業的治理責任方面作了哪些規定?
答:快遞企業在快遞包裝治理工作中負有重要責任。《決定》在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相關規定和國務院關于推進快遞包裝綠色轉型、加強商品過度包裝治理等文件要求,強化了快遞企業在快遞包裝治理工作中的主體責任。
針對快遞包裝要求不明確的問題,規定快遞包裝應當符合寄遞生產作業要求,節約使用資源,避免過度包裝,防止污染環境;快遞包裝應當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
針對快遞企業包裝義務缺乏法律依據的問題,規定快遞企業應當優化快遞包裝方式和包裝結構設計,節約使用包裝物,制定實施快遞包裝操作規范和回收利用管理制度,加強從業人員培訓,報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況等。
針對快遞包裝行為外部監督不足的問題,規定將快遞企業落實快遞包裝有關管理制度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情況納入政府部門監督檢查事項,將快遞企業使用、回收包裝物等情況納入行業自律范圍,并對違法行為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問:《決定》如何推動快遞包裝全鏈條系統治理?
答:快遞包裝治理涉及面廣、主體多、鏈條長,必須充分發揮相關方面的作用,實現全鏈條協同配合,深化治理效果。
《決定》在規定國家完善綜合性支持政策,推進快遞包裝綠色化、減量化、可循環,鼓勵快遞企業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復利用的環保包裝材料的同時,針對綠色包裝成本高的問題,規定國家鼓勵科技創新,支持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研發、生產符合綠色環保要求的快遞包裝。
針對商品生產端、銷售端源頭治理不足的問題,規定國家推動快遞企業與商品生產企業、電子商務企業協同發展,推廣商品原裝直發,減少寄遞環節的二次包裝。
針對快遞包裝物回收利用率較低的問題,規定鼓勵在快遞經營場所和企業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等其他適當場所設置包裝物回收設施設備,鼓勵快遞企業通過積分獎勵、寄件優惠等方式引導用戶重復使用包裝物。
問:此次修訂《條例》要求“快遞包裝減量化”“節約使用包裝物”,是否會造成快遞破損增加的問題?
答:節約使用包裝物應當以保障快遞安全為前提。修改后的《條例》明確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在保障快遞安全的前提下,優化快遞包裝方式和包裝結構設計,節約使用包裝物。實踐證明,通過規范快遞的包裝、運輸、分揀、派送行為,能夠在保障快遞安全的同時減少包裝物使用。
2024年年底,國家出臺了強制性國家標準《限制快遞過度包裝要求》,規定了快遞減量包裝的具體技術要求,為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提供了操作指引。同時,節約使用包裝物可以通過使用新型包裝材料、優化包裝方式和包裝結構設計等途徑實現,國家郵政局正在積極推廣這方面的經驗做法。